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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文件 钟政发〔2022〕21号

    信息来源:本站 | 发布日期: 2022-11-16 | 浏览量:
    关键词:
      区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经开区、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常州市钟楼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钟楼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苏政发〔2021〕80号)、《常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常政发〔2021〕1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健康中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为总纲领、总命题、总要求,大力弘扬“勇争一流、耻为二手”的常州精神,深化“攻坚克难、苦干实干”的钟楼实践,深入落实“532”发展战略,全面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城市文化软实力、实现共同富裕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奋力推进体育强区建设,为打造“中轴枢纽支点、都市智造高地、运河文创名区、生态宜居家园”,助推“老城复兴、西进提速,东西融合、产城一体”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达到更高水平,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积极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深化运动健康城区建设,推进全民健身成为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打造体育强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城乡居民身体素质不断增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显著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5%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96%。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优质均衡。新增改扩建5个有规模的体育公园,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1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7平方米。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率达100%。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高效科学。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加快推进,全民健身科学指导体系日益完善。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6名,“运动健康大讲堂”社区覆盖率超50%,运动健康指导门诊加快建设。体育社会组织服务效能有效增强,社区体育社会组织加快培育发展。体育健身俱乐部发展规模不断壮大。


      ——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多彩。“幸福钟楼”群众赛事品牌美誉度、参与度持续提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线上线下加快融合,打造钟楼社区运动会、运河马拉松。推进品牌赛事活动跨区域发展。


      ——体育消费引领体育产业发展。体育消费价值不断转化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推进体育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体育服务业比重达70%以上,人均体育消费达到3900元,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达到2.5%。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供给,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
      1. 科学规划建设场地设施

      贯彻实施《钟楼区文体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完善体育设施网络,全面建立与钟楼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以人为本、城乡统筹、普惠均等、集约高效、特色鲜明的公共文体设施体系。加强常州奥体钟楼全民健身中心、钟楼西林全民健身中心等运营管理。加快推进钟楼区文体活动中心、北港全民健身中心、邹区全民健身中心、大运河玉兰路智能健身步道、江苏省足球训练基地、蓝·科技文化创意产业园(常州)、大运河滨河游憩带(五星大桥—童子河西路)等重点项目建设运营。充分利用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等空间资源,结合钟楼区运河水环、生态绿道和“5/10/15分钟”社区生活圈,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笼式足球场、骑行道等健身设施。建设大运河河滨体育公园,推进永红、南大街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改造提升、五星街道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异地新建、西林公园改扩建等工程项目。(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钟楼生态环境局、钟楼资规分局)


      2. 加大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以老城厢中心商圈业态调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老旧小区改造等为契机,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升级完善。合理利用旧仓库、厂房、商业设施等既有建筑以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充分利用市政用地、闲置校舍、桥下空间等建设体育健身设施。落实国家新建居民区和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加强楼宇功能和配套的设计,建设楼宇型体育设施。将体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加快农村公共体育设施提档升级,健全管护制度,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室外健身器材信息化管理,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器材智慧化升级,实现二代室外健身器材配建镇(街道)全覆盖。推广青枫公园提升改造经验,建设更多具有体育特色的智慧健康活力公园。加快推进口袋公园建设,丰富健身项目内容。(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钟楼生态环境局、钟楼资规分局)


      3. 提升场馆管理使用效率

      加强体育与教育、文化、养老、医疗等公共设施共享联动,建设复合型健身设施。加强区文化中心建设中全民健身场地拓展,强化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加快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提升场馆使用效率。落实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每年对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使用进行评估督导。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大常州奥体钟楼全民健身中心、西林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力度。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馆开展市场化运营。(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文体旅局、区应急管理局、钟楼资规分局)


    (二)突出特色,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

      4. 精心培育体育品牌赛事
      引进和举办足球、篮球、网球、马拉松等品牌价值高、市场前景广、影响力大的体育赛事,使市民能在家门口欣赏到高水平的体育赛事、购买到优质的体育产品和服务。办好全国女排联赛、常州西太湖半程马拉松等重大品牌赛事。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本土原创品牌赛事,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打造“幸福钟楼”群众性赛事品牌,围绕“一轴一核心,一环多组团”空间格局,支持各板块打造“一地一品”赛事。加强5G、8K、VR等技术在体育赛事中的应用,为市民提供高品质的观赛体验。(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钟楼公安分局)


      5. 丰富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举办“行走大运河”全民健步走、全民健身日宣传展示、美丽钟楼健步行、“‘钟’于等到你”定向赛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探索举办全民健身网络赛事及线上推广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网络全民健身运动赛事。参加和承办“运动龙城大联赛”系列赛事活动。打响钟楼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全社会参与、多项目覆盖、多层级联动的“社区运动会”等群体赛事品牌,展现钟楼良好形象。继续举办钟楼区“华日升”杯篮球比赛、钟楼区智力运动会等品牌活动。着力加强跨区域体育赛事活动联动共享,积极参与长三角体育节等活动。大力推广民间民俗体育运动项目。(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钟楼公安分局)


      6. 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组织参加青少年体操节、青少年体能训练营及青少年暑期夏令营等活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管理,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开展体育干预;打造区级青少年精品体育赛事和校外体育活动,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推动每名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提升青少年身体素养。充分发挥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丰富社区养老健身服务。研究拓展残疾人参与健身活动的形式,积极举办多种类多样式的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鼓励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举办职工赛事活动,普及推广工间操、广播操等健身活动。鼓励妇女参加操舞等健身活动,推动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活动开展,丰富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三)健全体系,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7. 完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
      强化党建引领,加快推进体育社团向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健全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大引导体育社团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体育社团等级创建工作。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明确购买服务项目清单,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积极承办体育赛事活动、培训、国民体质检测与健身指导等项目。拓展钟楼区21家体育协会引领带动作用,加快钟楼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等5A级社团建设,推进钟楼区棋文化研究会等4A级社团发展,承担中国象棋项目省队区办,支持羽毛球协会等开展多次比赛活动,发展网球等项目社会组织。发挥体育总会的枢纽作用,重点发展群众广泛参与的运动项目社团和人群类社团,扶持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重点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支持街道(镇)完善建设体育总会、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探索推行体育俱乐部联赛制,打造赛事品牌。积极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开展社区、乡村体育活动和体育志愿服务。加强社区体育社会组织多元化共治。鼓励各类体育社团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其无形资产。鼓励多元主体参与青少年体育培训和活动组织,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审批和监管,维护体育培训市场秩序。(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


      8. 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扩大健身指导覆盖范围,积极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送科学健身下基层服务,推进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定期开设“运动促进健康”为主题健身讲座。鼓励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贯彻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大赛。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合作共建常州市科学健身指导站(社会体育指导员名师工作室),不断加大运动处方师培训。推广居家科学健身服务,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科学健身指导,运用信息化、互联网技术等手段,推动发展健康管理、健身信息聚合、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等新业态,提供更具智慧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


      9. 加强全民健身文化交流

      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依托大运河文化带钟楼段建设,传承钟楼特色体育文化,讲好钟楼特色体育故事,擦亮运河文化名片,打造江南大运河文化核心体验游憩带。举办“荆川杯”钟楼区武术展演,组织“大运河马拉松”等群众性活动,搭建运河文化体育交流合作平台。打造钟楼人走大运等品牌,发挥全民健身在建设富有魅力历史文化城区中的积极作用。推广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的示范效应,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做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创新。支持“运河壹号”创意工坊、“运河五号”创意街区建设发展,鼓励和引导创作体育相关影视、音乐、摄影、美术、动漫、游戏等作品。(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


      (四)引导消费,扩大体育产业发展规模效益

      10. 大力培育体育消费市场

      推动体育全产业链发展,壮大竞赛表演、健身休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运动健康等业态,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壮大运动项目产业,重点发展水上、山地户外、马拉松、自行车、皮划艇、汽车摩托车、击剑等引领性的时尚运动项目产业。全面激发体育消费潜力,推进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工作,培育体育定制、体验、智能、场景等消费热点和数字体育、在线健身等消费新业态。加快夜间体育消费发展,建设“邂逅南大街”“烟火大庙弄”“醉忆三堡街”等特色夜经济集聚区,培育运河夜间体育消费,打造“龙城夜未央”夜经济品牌;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延长开放时间,鼓励体育、购物、文娱、餐饮、观光等业态融合,打造一批夜间特色体育消费项目;改建城市灯光球场,开展夜跑、夜骑等潮流运动,引入和举办知名夜间体育赛事。鼓励体育公园、体育产业园区完善设施配套、新增体验功能、嵌入文旅元素,推动体育消费创新升级。支持职业俱乐部、体育赛事、体育服务综合体优化产品供给,打造集旅游推广、文化宣传、纪念品发布、观赛服务、住宿餐饮、运动社交、主题活动等于一体的复合型消费场景。积极鼓励申报省、市体育消费券,探索举办体育消费节,推动体育市场供给与体育消费相互促进。(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钟楼生态环境局)


      11. 强化体育产业创新驱动

      落实《常州市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钟楼区关于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特色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等政策,支持体育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安全发展。鼓励体育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推动互联网、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体育产业研发应用,大力发展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智慧健身中心、智慧健身馆(房)。积极发展数字体育新业态,建设线上线下融合体育消费体验馆。加快大运河北港段智慧步道、五星街道人人社区智慧社区健身中心等建设运营,提升智慧健身服务水平。加快与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东部)中心合作“智慧健康云”,改造升级医疗数据平台,强化运动健康服务,建设覆盖生命全周期的健康档案。(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钟楼生态环境局、钟楼资规分局)


      12. 推进体育产业载体建设

      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引育一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力度。落实《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体育类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培育体育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双创载体,建设高质量研发机构,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建设体育产业载体平台,扶持一批体育特色鲜明、服务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优化完善常州奥体钟楼全民健身中心等综合体运营。投入运营邹区镇和北港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并积极申报省级体育服务综合体。梳理体育产业重大项目,扶持有迈体育等体育企业做大做强,积极申报省体育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专项资金资助。推进邹区华联医疗器械集团、喜马拉雅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常州乐棋纺织有限公司、常州侨裕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等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发展。(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文体旅局、区市场监管局、钟楼生态环境局、钟楼资规分局)


      (五)促进融合,拓展全民健身多元发展路径

      13. 深化体育与卫生融合
      以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区为契机,坚持树立“大健康”理念,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养老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发挥体育健身、运动医学在“治未病”、健康促进及功能康复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推进建设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体卫融合服务机构。按照《常州市运动健康指导门诊建设实施意见》,加快五星、永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运动健康指导门诊建设,继续招募志愿者,开展慢病运动康复指导。加强常州市体育医院和常州华佳运动健身中心深度合作,推进体卫融合项目建设。支持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鼓励各级各类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开展群众日常体质测定和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医院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师,开展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探索将运动健康指导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在家庭医生服务包中纳入运动指导内容。开展中小学学生脊柱侧弯公益筛查,实施运动干预矫正。完善教育、体育、卫健等部门联席工作机制,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动促进健康机构的建设与运营,提供运动健身、慢病防治、保健康复等服务。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运动损伤预防和救助知识,探索提供运动处方服务。(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


      14. 推动体育与教育融合

      落实学校体育政策,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加强学校体育教学训练,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学校普及“三大球”和中华优秀传统体育项目,落实青少年体育训练“进学校普及计划”。大力推进各类运动项目进校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和体育培训机构为学校体育课外训练和竞赛提供指导服务。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各类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新格局。鼓励将体育训练基地等纳入青少年研学基地。依托足球训练基地,推进中国足协青少年女足训练中心发展。完善荆川小学象棋省队区办模式。(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


      15. 加快体育与文旅融合

      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为核心,以运河两岸为区域,以“江湖汇秀,运河钟楼”为地理标识,加强资源要素配置,推动红色旅游、都市旅游、时尚休闲、运动健身、生态观光、文化研学等文体旅多业态集聚发展。围绕“一带一核五片区”布局,实施体育与文旅双向融合战略,赋能钟楼老城厢复兴,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古运河南大街文化旅游区、大庙弄片区、三堡街-西直街等重点片区提质升级,培育文化底蕴丰厚、体旅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发挥安基美丽乡村、殷村职教园、运河五号等资源优势,拓展特色体育项目和主题赛事活动,加快培育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长三角地区精品体育旅游项目。组织申报江苏时尚体育好去处、“魅力江苏最美体育”全省最美跑步线路及最美乡村健身公园(广场)等项目,加强大运河滨水健身步道、邹区镇卜弋村市民广场等推介。依托季札、盛宣怀、唐荆川、瞿秋白故居、中山纪念堂、大陆饭店等名人名居、红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识别度、影响力的核心文体旅IP,形成“红色+运河+体育+乡村+民俗”等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文体旅”,打造沉浸式文体旅体验新场景。(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钟楼资规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地应将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将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任务落实和考核监督。加强资源整合,发挥优势,补足短板,积极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体育社团的管理服务。(责任部门:全民健身工作各相关单位)


      (二)完善政策保障

      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利用计划。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租赁供地、倡导复合用地,建设贴近基层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加大财税优惠政策和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加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优化全民健身数据统计。(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文体旅局、区统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钟楼生态环境局、钟楼资规分局、钟楼税务局)


      (三)夯实人才队伍

      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推进健身指导、运动康复、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人才培养。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探索多元化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着力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服务能力。加强全民健身智库建设,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完善全民健身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训交流平台。(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


      (四)强化安全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加强对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安全监管,推动体育场馆按标准配置AED等急救设施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落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严格落实重大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等防疫指引。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部门:高新园(邹区镇)、各街道、区文体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钟楼公安分局)


      (五)实施监督评价

      区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推动任务落实,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区文体旅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政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加大全民健身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监督。将全民健身重点工作情况纳入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文明城区、健康钟楼等创建指标与评估体系。对全民健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强表彰奖励。(责任部门:全民健身工作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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